关于对赵双红、黄佳奕、刘要宾三名学生做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十条和《九江职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九职大字〔2022〕90号)第二十七条退学规定,经学院审核、学校审定,决定对赵双红、黄佳奕、刘要宾三名学生做退学处理,具体信息如下:
现予网上公告,公告时间:2024年7月5日至8月6日。本公告期满即视为退学处理决定送达,学校将按规定注销其学籍,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同学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九江职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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