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与高职教育研究处工作职责
一、科研与高职教育处工作职责
1. 负责制定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监督各院系部科研计划的实施。做好跨学科、跨院系(部)科研项目的协调与协作等工作。
2. 负责组织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纵、横向科研项目开展及经费的管理,组织科研成果验收。
3. 负责编制年度科研经费预算,制定科研经费的分配和使用计划。
4. 负责校内科研成果参加各项科技奖评比的申报工作。
5. 负责全校各部门年度科研工作指标完成的考核,以及各级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
6. 负责科研处网页的更新与维护工作,搜集、整理并颁布科技信息,为学校师生提供科研动态和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7. 组织和开展校级学术交流活动和科学普及工作,并协助各系(部)学术交流活动的开展。
8. 举办校级学术讲座,并协助各院系部举办专题学术讲座。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科技普及的工作任务,协助各系(部)开展学生科学研究、科技实践、科普宣传等活动。
10. 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 完成校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科研与高职教育研究处处长工作职责
1. 组织学习并贯彻国家关于科学研究方面的方针政策,做好学校科研决策工作的参谋。确保科研工作为教学工作服务,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服务。
2. 组织全处工作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学习,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确保科研处工作有序、高效的运行。
3. 负责学校科研项目报批立项,科研经费预算分配、项目组科研经费使用审核报批等工作。
4. 负责制定科研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与学校科研工作要求相适应、与其他部门相协调的灵活有效的科研管理机制。
5. 检查、督促学校科研项目进展情况,组织学校科研项目鉴定、结题等工作。
6. 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对校级课题进行论证、立项及评审。
7. 负责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兄弟院校科研处的相互交流。
8. 负责科研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的制定。
9. 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兼任办公室主任。
10.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与学校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科研与高职教育研究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1. 负责科研处政治学习、工作考勤、内务安排等日常管理工作。
2. 负责科研处重大活动的组织、联系、协调等工作。
3. 协助处长完成科研处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工作总结编写。
4. 负责校内学术专题讲座工作
5. 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的申报及管理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科研与高职教育研究处干事工作职责
1. 负责全校纵、横向教、科研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2. 负责教、科研项目的申报、科研成果评审的传达收集等工作。
3. 完成学校年度教科研成果(论文)统计、科研资料收集、汇总、保管工作。
4. 协助处领导做好与各院系部处室科研信息的沟通和上传下达工作。
5. 协助处领导做好校科研奖励津贴的评审与发放工作。
6. 协助处领导完成科技宣传、科学知识普及等工作。
7. 负责校科研处网络的信息发布与日常维护工作。
8. 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 完成科研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科研与高职教育研究处分管档案工作领导的职责
1. 行使分管档案工作的职责,组织制订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把档案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做到“四同步”;
2. 指配一名备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并密切与综合档案室联系,共同做好业务指导和检查工作;
3. 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档案法规,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督促本单位工作人员注意平时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积极配合专(兼)职档案人员的归档工作;
4. 监督、检查本部门文件材料预立卷、整理组卷、归档验收的全过程;
5. 检查本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保证档案工作时间并计算工作量,关心、帮助本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为本部门档案工作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必要条件;
6. 会同鉴定本部门文件、档案资料的存毁工作。
六、科研与高职教育研究处兼职档案信息管理员职责
1. 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保管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2. 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学术交流,掌握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 检查、督促本单位工作人员按时做好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负责本单位留存档案的保管和提供利用;
4. 加强与学校综合档案室的联系,积极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本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汇报工作。主动接受档案室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5. 不应归档的文件严禁归档,销毁文件材料应按规定办理,禁止私自销毁;
6. 本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工作变动时,要督促其做好文件材料的移交工作;
7. 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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