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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及重点传染病防控的工作提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4 16:11: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当前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24〕105号)和《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赣安办电〔2024〕11号)对压实责任、全面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具体要求、省教育厅《全省学校卫生工作提示》(〔2024〕2号)有关要求,深刻汲取广东梅大高速塌方、河南大学火灾等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类似事故灾害发生,同时做好春夏季新冠病毒感染(以下简称新冠)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大局,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认真做好安全教育。要统筹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安全提示,督促辅导员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醒广大师 生外出时密切关注气候变化,适时调整时间和线路,注意自身安全,督促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在野外动火、不进行危险游戏等,不轻信网络信息、不参与网络迷信和网络赌博活动,严防各类安全事件发生。要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黑旅游包车”“黑游船”等违规违法交通工具,提醒学生外出驾驶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时,注意驾驶安全。有学生外出实习的学院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做好健康教育和监测。当前,我国部分传染病防控面临新情况新特征,百日咳疫情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明显增多,多病共同流行成为常态。各学院要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传染病报告制度等,抓好师生日常监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早治疗,有效防范聚集性疫情发生。同时,积极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学校APP等线上资源以及公告栏、校园广播等线下资源,全方位、多渠道开展重点传染病知识宣传教育,落实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防蚊虫等防护措施。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学院要针对心理问题、防溺水重点关注对象进行针对性家校沟通和关爱帮扶,引导家长掌握科学教子方法、家校协同妥善处理各类冲突可能引发的危机事件。同时做好身心疾病、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就业困难等重点学生群体的人文关怀,加强校警协同,严格落实重点对象包保责任,畅通心理救济渠道,及时对问题学生进行预警和干预处置。

    四、落实信息报送制度。要严格落实应急信息“双线报送机制”要求,凡发生校园安全事故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包括学生失联等)的,要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原则,第一时间向保卫处、学工处报送应急信息,确保做到半小时电话报告,24小时内报告详细情况,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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