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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九江职业大学第七届师生技能竞赛月活动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05 15:36:42 浏览次数: 【字体:

 九江职业大学第七届师生技能竞赛月活动方案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全国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关于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基本要求,根据江西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关于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营造创新人才培养环境,推进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拓宽学生动手能力和就业能力的培养途径,抓实我校提出的“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练能、以赛提升”的实践教学理念,展示我校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教学成果,结合我校“职业教育活动周”(5月5日至11日)相关活动要求,经研究决定于5月开展九江职业大学第七届师生技能竞赛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题及形式

(一)主题

迎祖国七十华诞 展职教时代风采

(二)活动形式

1.2019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暨第七届师生技能竞赛月开幕式。

2.各院部全面开展教师、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3.开展职业教育体验活动。各院部要结合自身特点面向学生及家长开放一体化教室与实训室,展示相关专业的学习环境、工作环境、师资力量、技能大赛获奖成果、办学成果等,让更多的人知晓当前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新政策,体验我校的办学实力和特色,加深对我校的认可度。

二、技能竞赛月活动项目设置

(一)推进教学改革,开展“金课与课程思政”活动

举办“学生本位”课堂教学改革背景下“金课与课程思政”教师论坛,教研室主任、副主任、骨干教师、课程主讲教师每人提交一篇研究文章参加交流活动。

(二)教师职业技能竞赛

教师职业技能竞赛分院(部)级、校级两个层次。要求各院(部)围绕“学生本位”课堂教学改革为中心开展课堂教学竞赛、教案评选、说课比赛、钢笔及粉笔字比赛。具体安排如下:

1.校级决赛项目

(1)说课比赛(一堂课):(每个学院经预赛推荐35岁以下青年教师1-2名);

(2)钢笔和粉笔字比赛:(限45岁以下教师参赛,每个学院经预赛推荐5名教师参赛,不能参加团体赛的教师可以参加个人赛);参赛教师累计总分前3名的院(部)颁发优秀组织奖;

(3)信息化教学大赛:各院(部)在组织院(部)级比赛基础上,推荐作品参加校级决赛。

(4)优秀教案评选:各院(部)在组织院(部)级比赛基础上,推荐3本教案参加校级评选(一名教师只能提交一本教案参赛)。

2.院级比赛项目——课堂教学比赛

按照“学生本位”课堂教学改革的要求,凡35岁以下青年须参加该项活动(不少于6人),由各院(部)自行组织,比赛结束后每个院(部)上报1名教师作为校级表彰人选,由教务处、教学督导及校内专家予以认定。

以上校级决赛项目5月10日之前院(部)上报参赛教师名单至考务考核科。

(三)学生职业技能竞赛

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分院(部)级、校级两个层次。院(部)级竞赛项目设置为一至三项,校级竞赛项目由各院(部)在已经设置的竞赛项目基础上,原则上推出一个作为校级竞赛项目由教务处予以认定。项目设置要体现专业技能、职业岗位技能或综合素质能力,要不断创新项目设置,可以在以往竞赛项目设置的基础上推出新的项目,使竞赛内容与形式对接于课堂教学、对接于职业岗位,展示最新的教学改革成果。

三、技能竞赛月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9年4月23日至5月5日,各院(部)确定分级竞赛项目,拟定《职业教育活动周及师生技能竞赛月活动方案》,做好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活动筹备,并组织学生进行赛前训练及预赛遴选工作。4月30日前报《方案》电子稿及签章纸质稿报至教务处考务考核科审核备案。

第二阶段:2019年5月5日至5月11日,按照2019职业教育活动周要求,开展职业教育体验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学习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专题活动,等多样化的职业教育活动,并及时总结好典型案例、并对相关活动做好宣传报道。5月12日前将活动周资料报至教务处考务考核科留存。

第三阶段:2019年5月13日至5月31日,全面启动技能竞赛月活动,开展教师、学生职业技能竞赛。赛后各院(部)将《技能竞赛月总结》(附:技能竞赛获奖情况汇总表、比赛精彩照片)电子稿及签章纸质稿报至教务处考务考核科,相关费用开支说明及票据凭证报教务处教材教务科。

四、经费及奖励

(一)比赛使用耗材由各院(部)自行准备。各院(部)应在《职业教育活动周及师生技能竞赛月活动方案》中报告拟购置用于竞赛活动耗材的规格、用途与证书购买等预算详细信息,并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购买。赛后将相关票据集中送教务处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专项经费预算分配表另行通知)。

(二)竞赛奖项设置

1.教师组

校级竞赛每个项目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颁发九江职业大学荣誉证书。

2.学生组

校级竞赛每个项目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九江职业大学荣誉证书;

院(部)级竞赛参赛人数多的,可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由各院(部)颁发荣誉证书;

申报并认定为校级的项目,每个项目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1名,颁发九江职业大学荣誉证书。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举办技能竞赛月活动是响应国家号召贯彻职业教育理念的重要工作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求各院(部)在技能竞赛月活动启动时要做好宣传报道,举办活动启动仪式。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

各院(部)要成立相应的比赛组织机构,合理制定大赛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各竞赛分项,完善竞赛条件,做好竞赛服务,各项组织筹备细节都要求在《方案》中具体体现。

(三)加强宣传、全员参与

各院(部)应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结合职业教育活动周要求,宣传党和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宣传建国七十年来我省职业教育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营造全校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并要多层次、多角度发动,鼓励各年级、各专业、各班级学生都积极参与到竞赛月活动中,力争实现人人参与、全面提升。活动期间,各院(部)每一个竞赛项目都要求发一份简讯挂学校网站做好宣传报道。

六、活动考核

教务处根据各院(部)提交竞赛方案情况、活动仪式启动情况、竞赛宣传报道情况、竞赛获奖情况、竞赛总结情况等五个分项,每个分项按满分10分为限对各组织单位进行评价考核,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选出三名优秀组织单位奖,并颁发荣誉牌匾及奖励。

七、联系方式

相关工作联系人:诸晓毅,电话:626058。

 

 

  教务处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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