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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职业大学第六届师生技能竞赛月活动方案
各院(部):
为响应国务院举办“2018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号召,贯彻落实国家优质校建设关于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营造创新人才培养环境,推进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拓宽学生动手能力和就业能力的培养途径,抓实我校提出的“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练能、以赛提升”的实践教学理念,展示我校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教学成果,结合“2018年职业教育活动周”(5月6日至12日)相关活动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5月开展九江职业大学第六届师生技能竞赛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题及形式
(一)主题
职教改革四十年 产教融合育工匠
(二)活动形式
1.2018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暨第六届师生技能竞赛月开幕式。
2.各院部全面开展教师、学生职业技能竞赛。
3.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体验活动。各院部要结合专业特点面向学生及其家长、社区群众开放,开展职业体验、成果展示和校园文化展示、“大国工匠进校园”等活动。
4.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主题推介活动。各院部通过举办论坛、讲座、展览、研讨会等,面向社会充分展示各专业发展历史沿革,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创新成果和典型案例等,展示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育人、互利共赢的发展成果。
5.开展走进城乡、贴近群众的志愿服务活动。各院部要组织师生员工走进社区,利用专业技能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护理、家用物品使用与保养、民族文化、传统工艺、职业礼仪、环境保护、进城务工常识等服务。要组织师生员工进村入户,运用掌握的技能和专业知识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
二、技能竞赛月项目设置
(一)教师职业技能竞赛
教师职业技能竞赛分院(部)级、校级两个层次。要求各院(部)围绕“学生本位”课堂教学改革为中心开展课堂教学竞赛、说课比赛、钢笔及粉笔字比赛。具体安排如下:
1.校级决赛项目
(1)说课比赛:(每个学院经预赛推荐35岁以下青年教师1-2名);
(2)钢笔和粉笔字比赛:(不限教师年龄,每个学院经预赛推荐5名教师参赛),参赛教师累计总分前3名的院(部)颁发优秀组织奖;
(3)信息化教学大赛:各院(部)在组织院(部)级比赛基础上,推荐1-2名教师参加校级决赛。
2.院级比赛项目——课堂教学比赛
按照“学生本位”课堂教学改革的要求,凡35岁以下青年须参加该项活动(不少于6人),由各院(部)自行组织,比赛结束后每个院(部)上报1名教师作为校级表彰人选,由教务处、教学督导及校内专家予以认定。
以上校级决赛项目5月12日之前院(部)上报参赛教师名单至教材教务科。
(二)学生职业技能竞赛
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分院(部)级、校级两个层次。院(部)级竞赛项目设置为一至三项,校级竞赛项目由各院(部)在已经设置的竞赛项目基础上,推出一个作为校级竞赛项目。项目设置要体现专业技能、职业岗位技能或综合素质能力,要不断创新项目设置,可以在以往竞赛项目设置的基础上推出新的项目,使竞赛内容与形式对接于课堂教学、对接于职业岗位,展示最新的教学改革成果。
三、技能竞赛月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8年4月23日至5月4日,各院(部)确定分级竞赛项目,拟定《职业教育活动周及师生技能竞赛月活动方案》,组织学生进行赛前训练及预赛遴选工作。5月2日前报《方案》电子稿及签章纸质稿至教务处考务考核科审核备案。
第二阶段:2018年5月6日至5月12日,按照2018职业教育活动周主题开展多样化的职业体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介、志愿服务活动,并及时总结好典型案例、并对相关活动做好宣传报道。5月12日将活动周资料报至教务处考务考核科留存。
第三阶段:2018年5月13日至5月31日,全面启动技能竞赛月活动。赛后各院(部)将《技能竞赛月总结》(附:技能竞赛获奖情况汇总表、比赛精彩照片)电子稿及签章纸质稿报至教务处考务考核科,相关费用开支说明及票据凭证报教务处教材教务科。
四、经费及奖励
(一)比赛使用耗材由各院(部)自行准备。各院(部)应在《师生技能竞赛方案》中报告拟购置用于竞赛活动耗材的规格、用途与证书购买等预算详细信息,并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购买。赛后将相关票据集中送教务处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专项经费预算分配表另行通知)。
(二)竞赛奖项设置
1.教师组
校级竞赛每个项目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颁发九江职业大学荣誉证书。
2.学生组
校级竞赛每个项目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九江职业大学荣誉证书;
院(部)级竞赛参赛人数多的,可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由各院(部)颁发荣誉证书;
申报并认定为校级的项目,每个项目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1名,颁发九江职业大学荣誉证书。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举办技能竞赛月活动是响应国家号召贯彻职业教育理念的重要工作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求各院(部)在技能竞赛月活动启动时要做好宣传报道,举办活动启动仪式。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
各院(部)要成立相应的比赛组织机构,合理制定大赛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各竞赛分项,完善竞赛条件,做好竞赛服务,各项组织筹备细节都要求在《方案》中具体体现。
(三)加强宣传、全员参与
各院(部)应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结合职业教育活动周要求,宣传党和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宣传改革开放40年职业教育发展成果,宣传职教故事。并要多层次、多角度发动,鼓励各年级、各专业、各班级学生都积极参与到竞赛月活动中,力争实现人人参与、全面提升。活动期间,各院(部)每一个竞赛项目都要求发一份简讯挂学校网站做好宣传报道。
六、活动考核
教务处根据各院(部)提交竞赛方案情况、活动仪式启动情况、竞赛宣传报道情况、竞赛获奖情况、竞赛总结情况等五个分项,每个分项按满分10分为限对各组织单位进行评价考核,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选出三名优秀组织单位奖,并颁发荣誉牌匾及奖励。
七、联系方式
教师技能竞赛联系人:吴明,电话:622315;
学生技能竞赛联系人:诸晓毅,电话:626058。
附件:一、2018职业教育活动周标识
二、2018职业教育活动周口号(推荐使用)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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