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实施2017年全省高职院校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项目的通知
关于实施2017年全省高职院校优秀青年教师
跟岗访学项目的通知
各高职院校:
为加强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根据《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8号)以及《关于做好江西省2017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7〕5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实施江西省高职院校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从事教学工作5年(含)以下、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师德师风表现良好的优秀青年教师
二、访学内容
项目承担单位确定至少1名以上对应专业的教学名师,采取“师带徒”、“一对一”模式,对访学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专业实践等方面的指导,重点开展说课、备课、教学演练,进行评课、研课、磨课训练,参与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的相关教学科研活动。
三、指标分配
2017年计划支持50名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具体专业和分配指标见附件1
四、访学时间
各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安排在2018年5月份到6月份进行,为期不少于8周(320课时)。
为解决工学矛盾,便于访学教师统筹做好相关安排,具体访学日期可由访学教师和项目承担单位联系协商后最终确定,并由项目承担单位报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备案。
五、组织管理
1.访学教师在访学之前登录“师资培训管理平台”报名,网址:http://202.113.245.38:8280/train/。按照要求进行电子注册,完成报名手续。
2.访学教师访学期内,选派单位不再安排其承担相关工作任务,积极鼓励支持其完成跟岗访学任务。
3.访学教师应严格遵守省教育厅和项目承担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服从组织管理,问题建议应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不得提出与访学无关的要求,严禁携带家属访学。
4.访学教师和项目承担单位联系确定访学安排之后,无故不访学的、或报到后不参加访学安排的、或被责令终止访学的,五年内不得参与省级评优评先。
5.访学教师返校后应积极开展访学成果汇报等活动,推动访学成果的应用和共享。
六、经费安排
访学经费按5600元/人标准拨至项目承担单位,用于访学期间的教学演练、教研指导、实验实训等安排。访学教师食宿自理,如需安排食宿,可提前联系项目承担单位提供协助。访学教师的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由选派院校按规定报销。
七、相关事项
各校统一填写访学教师报名回执(附件2),于5月4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各项目承担单位联系人电子邮箱 ,纸质版请加盖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公章,在报到时提交。选派院校访学教师涉及多个项目承担单位的,请分别填写报名回执并发送至相应的承办院校。
各校联系人信息:
1.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刘老师
办公电话:0792-8251078;手机:13970208910
电子邮箱:334981242@qq.com
2.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蔡老师
办公电话0791-88124190;手机:13576021214,
电子邮箱:182892934@qq.com
3.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宋老师
办公电话:0791-83808913;手机:13732925263,
电子邮箱:20433382@qq.com
4.江西财经职业学院:苏老师
办公电话:0792-28183109;手机:13879295929
电子邮箱:53123144@qq.com
5.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黄老师
办公电话:0797-8327616;手机:18579078801
电子邮箱:jxyyjw@126.com
附件1:江西省高职院校2017年度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指标分配表
附件2:江西省高职院校2017年度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报名回执
江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2018年4月20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