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4 号)和学校资助工作要求,请各院(部)组织开展中职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审核和材料报送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与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成绩排名具体要求为: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超出前5%,但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
6、在校在籍全日制五年制大专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
二、奖励标准
中职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年6000元,一次性发放到位。
三、评定程序
1、各院(部)按照要求进行评选,将经公示(五个工作日)后的中职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报九江职业大学中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2、九江职业大学中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院(部)报送的中职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3、评审委员会将拟获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及材料报九江职业大学中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4、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评选出的拟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工处将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九江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评定要求
1、请各院(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4 号),评定过程中要做到程序到位,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各院(部)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十不准”执行有力,要充分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特别是在中职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期间将“十不准”制度宣传到每位师生,要时刻告诫提醒他们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准”,要把“十不准”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做到红线不能碰,底线不能踩。
3、请各院(部)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各项材料,确保此项工作按时、按量、按质顺利完成。
六、报送材料和时间要求
1、报送材料:
(1)院(部)推选中职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过程及情况说明(纸质稿)。
(2)如实填写《九江职业大学2019-2020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情况表》(附件1),同时报送纸质稿和电子稿(109330594@qq.com)。
(3)经教务处盖章的候选人上学年成绩单。
(4)候选人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候选人自我情况介绍及优秀事迹(纸质稿)。
(6)候选人优秀事迹视频(优盘)。
视频长度5分钟以内,不超过1G,MP4格式。标清分辨率作品: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辨率设定为720*576,标准PLA制式DVD影碟。高清分辨率作品:采用高清16:9拍摄,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MPG文件(MPEG-2视频解码)。视频命名为:院(部)-姓名-专业-视频名称。
2、报送时间:9月30日前。
3、填表: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填写《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1)。
说明: 1、请各院(部)、各班班主任指导学生按《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2-2)要求规范、认真填写相关表格;
2、报送材料中的相关表格纸质稿请各院(部)领导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
3、附件1、2-1、2-2均可在学校网站→学工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1、九江职业大学2019-2020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情况表
2-1、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学工处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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