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赣教发〔2019〕6号)的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政策,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启动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以便系统、完整地了解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概况,使真正家庭贫困的学生能够获得资助、完成学业。此项工作也是我校后期对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评定的重要依据,希望各院(部)引起高度重视并按照要求、标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院(部)认真学习《九江职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19年8月修订稿),并做好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10月15日前,各院(部)完成“认定工作组”(以院(部)为单位)和“认定评议小组”(以班级为单位)的成立工作,并将经过公示的名单(纸质稿和电子稿)报学工处。
三、大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1、新生入学之初,各班班主任将《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附件1)发放到申请认定的学生(包括新生和之前未申请认定的老生)手中。
2、10月15日前,各班班主任将需要进行贫困认定的学生的《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附件1)及相关的贫困佐证材料收集完备并进行初审。
3、10月22日前,各院(部)对提出认定申请的学生进行材料审核和认定,并对贫困认定的学生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大专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2),并将电子稿发至刘小贞邮箱(331631030@qq.com),纸质稿盖章交至新校区党委行政楼学工处203办公室。
四、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1、新生入学之初,各班班主任将《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附件1)发放到申请认定的学生(包括新生和之前未申请认定的老生)手中。
2、10月15日前,各班班主任将需要进行贫困认定的学生的《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附件1)及相关的贫困佐证材料收集完备并进行初审。
3、10月22日前,各院(部)对提出认定申请的学生进行材料审核和认定,并对贫困认定的学生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将电子稿发至袁源邮箱(109330594@qq.com),纸质稿盖章交至新校区党委行政楼学工处212办公室。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采集表》填表注意事项
(1)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须确保信息正确无误,户籍地统一按最新的划分标准填写,例如:濂溪区,柴桑区,庐山市等,外省外市的需按照省市县、市县这样的格式填写;
(2)2020级新生的学籍号(中职学籍)那一栏可以空着;
(3)贫困类型中城镇脱贫解困家庭学生分为:A卡户、B卡户、C卡户(只针对本省户籍学生),按照持证信息填写,若持证信息未注明,统一按B卡户填写;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存在一人符合多个贫困类型的情况,需要同时填写;
(5)持证人必须和学生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
(6)备注上填写:老生待认定或者2020级秋新生待认定。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既是对学生的贫困认定,又是对全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家庭经济信息和困难学生认定信息的一次全面采集,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院(部)高度重视,按质按量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资助工作,推进学校资助工作科学化、责任化进程,全面加强学生管理人员和资助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减少学生资助工作事故的发生,学工处将对各院(部)报送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和记录,对于出现的资助工作事故将按照《九江职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18年4月修订稿)》进行相应处理。
附件:1、《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
2、《大专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采集表》
注:1、请各院(部)学工科长(干事)到新校区党委行政楼学工处203办公室领取附件1;
2、以上表格均可在学工在线QQ群文件下载。
学工处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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