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厅贯彻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22〕14号)、《九江职业大学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九职大字〔2021〕52号)等文件精神及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为强化2023届毕业生岗位实习过程管理,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一)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二级学院依照实际情况及实习单位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各专业2023届毕业生岗位实习等安排工作。
(二)二级学院实习时间如有变动,需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二、实习形式
实习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采取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二级学院应帮助学生落实实习单位,要求在12月底前落实学生的实习单位。
(一)集中实习
由各二级学院联系实习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
(二)自主实习
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报经二级学院实习工作管理小组批准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由学院书记、院长为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实习工作管理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岗位实习等管理工作。要按照教育部“职业院校专业(类)岗位实习标准”要求,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特点,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整体部署,制定完善的岗位实习方案(模板见附件3),要切实做好岗位实习组织协调、动员、监督、检查、总结等工作。要重视学生岗位实习纪律和安全管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岗位实习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如因为疫情原因难以安排外出实习的专业,各二级学院必须提前做好实习替代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加强岗位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组织动员。岗位实习前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实习前的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要召开实习管理规定专题培训会及岗位实习动员会,向学生阐明实习目的与意义、实习内容、实习要求、成绩评定标准、实习纪律和安全等方面的内容,特别要加强实习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及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使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熟悉各实习阶段的任务和要求。
学生实习前需与学校、实习单位签订三方实习协议(见附件4),并取得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见附件4)。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需另行提交《学生自主联系岗位实习单位申请表》(见附件5),由家长签字确认并报经二级学院批准备案。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实习期间更换单位的,需报二级学院批准备案,并重新签订实习协议。
2.严格审核实习单位。各二级学院要核实岗位实习单位资质,应在低风险地区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各二级学院应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严格落实《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文件有关要求,不得违法1个“严禁”、27个“不得”等有关规定,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要督促实习单位落实实习管理制度、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学生工作生活学习条件保障、防疫保障。岗位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3.落实岗位实习指导教师。各二级学院应选派教学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协调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并落实好企业管理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要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学生岗位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监督。既要做好实习指导工作,也要关心实习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
4.加强岗位实习的过程管理。实习期间,实习生要及时向指导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反馈实习情况。实习指导教师要加强对自主实习学生的指导,通过现场、电话和网络等形式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协调解决实习过程中学生反映的问题。指导教师要认真及时地通过“工学云实习服务平台”(蘑菇丁)做好岗位实习的过程监控和考核,督促学生每日在平台上“签到”、认真提交实习周记、实习报告等写实性资料,批改实习日志,监测学生实习动态,并以此作为学生实习成绩考核依据。各二级学院需安排专人在蘑菇丁后台同步查看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工作实况,及时跟踪处理异常信息,以此更新本学院实习信息、核算教师指导工作量等。
5.加强对岗位实习工作的指导与检查。各二级学院领导、指导教师、辅导员及班主任要检查、了解和指导实习工作,关心岗位实习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持与实习单位、学生家长及学生的联系。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岗位实习单位开展走访和调研,听取实习单位对我校实习教学的组织、实习质量以及教师指导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实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岗位实习质量。
6.做好岗位实习的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各二级学院自行制定岗位实习考核方法,岗位实习的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未经批准的属于擅自变更,与未经同意擅自结束岗位实习的一样,岗位实习成绩按不合格计。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7.为集中实习学生购买校外实习期间意外伤害保险。各二级学院填写好学生实习责任险参险名单(样表见附件6),于12月14日前将纸质稿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汇总,电子稿发送至邮箱5231903@qq.com,由教务处统一报送至学工处办理,从学校相关专项中列支。实习期间在学生实习的范围内一旦有疫情情况,第一时间终止实习或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执行,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8.做好学生岗位实习材料的整理和信息报送工作。请于12月31日前将所在学院毕业生实习安排一览表纸质稿(样表见附件7,要求学院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汇总,电子稿发送至邮箱812107889@qq.com。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岗位实习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做好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总结,并按规定将实习有关材料上报至教务处。实习材料包括:实习协议、实习计划、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考核结果、实习日志、实习检查记录、学院实习总结等。
附件:1.九江职业大学学生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
2.九江职业大学岗位实习管理工作任务
3.岗位实习方案(模版)
4.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
5.学生自主联系岗位实习单位申请表
6.2023届学生实习责任险名单(样表)
7.2023届毕业生实习安排一览表(样表)
教务处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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